为了客观评价全校教职工的道德修养与业务水平,充分发挥考核工作在学校管理中的激励和监督作用,不断提高工作效率,进一步提升教师团队凝聚力和学校社会影响力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实施方案(试行)。
一、考核对象
全体在编教职工。
二、考核原则
公正公平,公开民主,全面考核,注重实绩。
三、考核等次和比例
1、师德考核结果分优秀、合格、不合格三个等次。“优秀”等次控制在被考核人数的30%以内。
2、年度考核结果分优秀、合格、基本合格、不合格四个等次。“优秀”等次控制在被考核人数的15%以内。
3、教师年度考核定为优秀等次的,当年师德考核必须是优秀。
4、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“不合格”等次不设比例限制。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等次均定为“不合格”。见附表一
四、考核程序和办法
1、成立学校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;
2、传达学习有关文件精神,公布实施方案;
3、依据教职工量化考评方案,结合学校工作实际,确定若干相对独立的考核系列及每个系列的优秀等次人数;
考核系列参见附件二
4、师德考核优秀等次的候选人为系列内量化考评成绩列前50%的人员,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候选人为当年师德考核定为优秀的人员;
5、组织各系列内部人员民主评议;
6、依据民主评议结果,考核领导小组提出考核等次意见;
7、将拟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在学校网站公示,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;
8、由本人填写《年度考核登记表》,按照考核内容对自己一年来的实际工作情况如实填写;
9、汇总表格并上报县教育局。
五、两点说明
1、确定优秀等次比例时适度向教学一线倾斜,适度向高三年级倾斜。
2、未尽事宜,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。
单县第二中学
2015年3月16日
附件一
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等次均定为“不合格”:
1、散布、传播违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的反动言论,或向学生传播有害身心健康的思想和信息,组织、诱导学生参加非法组织、“黄、赌、毒”和迷信活动的;
2、讽刺、挖苦、歧视、侮辱学生,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,给学生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的;
3、擅自向学生推销、代购教辅资料或其他商品谋取私利,或向学生、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、收受财物的;
4、不能科学协调课堂和课外活动安排,超量布置作业,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;
5、在课堂上吸烟或酒后上课的;
6、在工作时间玩网游、炒股、做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情的;
7、热衷于第二职业、从事有偿家教或利用节假日、休息日给学生有偿补课、在校外机构兼职兼课等,经查实,教育后仍不改正的;
8、擅离职守,私自聘用代课人员顶替本人教学的;
9、违反上级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擅自收取学生任何费用的;
10、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,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、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,损害学生利益的;
11、因失职、渎职造成学生安全事故的;
12、在评优评模、职称评审和教学科研方面,弄虚作假、欺骗组织的;
13、在考试时,以考谋私,帮助或协助考生作弊的;
14、其他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,造成不良影响的。
附件二
考核系列:
高三教师;高二教师;高一教师;音乐、体育、美术与技术教师;职员与实验教师;支教人员;行政干部等。